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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1 條 GDPR. 報告

1. 委員會應編製關於歐盟境內資料處理當事人保護之年度報告,以 及相關時於第三國及國際組織之資料處理。此報告應公開並提交歐洲 議會、歐洲理事會及執委會。

2. 年度報告應包括對第 70 條第 1 項第 1 點所述之指導原則、建議及 最佳做法之實際適用,以及第 65 條所述有拘束力之裁決之審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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